春香有個 "前男友", 是大三時, 經親朋介紹, 家裏確認, 可以來往的"青年才俊" (當時, 不過是比別人多了個碩士學位而已). 一年後, 該才俊以公費獎學金, 赴德深造, 繼續攻讀博士. 當時的台灣, 想出國談何容易, 這下可了不得囉, 立刻榮登春香親友眼中的假想金龜婿. 在眾親友的熱情期待下, 春香勤習德文, 在短短九個月內, 通過教育部德文留學考試, 及中德文化交流中心語文考試, 申請到德國大學的入學許可. 如此成績, 照芭樂劇的說法, 是愛的力量, 但照春香的學經歷看, 應是本身优秀.
正準備來個千里依親, 演出大團員的 happy ending (快樂結局) 時, 此才俊突然沒了音訊.
俗話說, "跑得了和尚, 跑不了廟", 依春香的脾性, 自是不會躲在暗處彈淚, 和他家長輩聯絡的結果, 聽到了一封, 他從德國寄給其父母, 然後轉唸給我聽的 "罪狀書". 信中不外乎, 春香性子太烈, 兩人個性不合, 勉強湊和, 也不會有幸福等等. 真相是, 才俊在德, 另有結識, 想春香若真自費留德, 語言不通, 又無獎學金, 起頭兒, 鐵定是個包袱, 不拋不棄也難. 世間事豈能強求, 春香大學畢業後, 留台做事一年, 接著負笈美國.
春香自幼, 無論是聽戲或看故事書, 非得知道結局. 在 2003 年, 經由網路, 和昔曰才俊聯絡上. 九月回台省親時, 在我堂妹陪同下 (因路不熟), 見了一面. 見面經過很有意思. 吃完中飯 (舂香只喝了碗荼), 其人帶著我和堂妹, 在他所居大廈, 來回走了三遍, 卻不請我們入內. 我猜, 是想炫耀一番, 可並沒打算, 將我們當朋友對待, 更遑論一句 "對不起", 其人果然薄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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