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3, 2008

手機通訊錄不要用 「 家、老公、老婆、爸、媽 」 (from: Larry Wu)

注意手機通訊錄 不要用 「 家、老公、老婆、爸、媽 」 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有一婦女手提包被偷,裡面有手機、金融卡、錢包等。20分鐘後,當她打電話告訴老公被偷的事,老公驚呼:啊!剛才收到妳的簡訊問我金融卡的密碼,我立刻就回了!
  婦女趕到銀行時,被告知所有的錢都已被提走。  小偷居然能通過用偷來的手機發送簡訊給「親愛的老公」,而獲取了密碼,然後在短短20分鐘內把錢取走了。 因此:注意: 不要在手機通訊錄裡顯示自己與連絡人的關係;忌用「家、老公、老婆、爸、媽」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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